這種年輕宅男颳起全世界商業颶風的俗套劇情,想必吸引不少觀眾青睞。但事實上,有許多的創業者到30、40甚至50歲都還沒「開竅」,就算已經出社會多年,仍沒打算走上創業這條路。
例如麥當勞創辦人Ray Kroc在52歲以前以賣紙杯和奶昔攪拌器為生;美商化妝品巨擘玫琳凱創辦人Mary Kay Ash在45歲以前還曾以賣書和居家裝飾品為主業。
如果你年過40卻還未開創自己的事業,其實也不用太焦慮。你還有許許多多的時間和機會,更何況,如果你已經工作一段時間,學習到幾樣讓你生活或事業如虎添翼的技能,你的創業路想必會走得更加順暢!
要記住:創業,永遠都不嫌晚!
資料來源:Entrepreneu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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